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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研修课程学校研修学分获得办法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1-01-072712

“十一五”期间教师继续教育已近尾声,许多教师通过努力已圆满完成了进修任务,获得了结业资格,部分教师正在努力,争取按时完成进修任务。现将学校研修学分获得办法予以告知,以帮助大家修满研修学分。
由于教发院2009学年起不再印发《浦东新区“十一五”校本研修教师手册》(兰本子),且我校多半教师已修满规定的研修学分,故学校从本学年起不再印发《浦东新区“十一五”校本研修教师手册》(白本子)。尚未修满研修学分的教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可以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相应表格,填写完成后于规定时间上交即可(另行通知),请将下载后自制的“教师手册”装订成册。不明之处可咨询学校师训专管员。
学校研修学分获得办法:
1.过程参与学分的获得
⑴学习。包括:
①读书:每写一篇不少于600字读书心得,并在校园网-教师随笔上发布,得1分,一学年读两本书应该不难,稍多也可以。(每篇心得均须交附件中“个人读书”表格)
②听报告与参加学术会议:累计参与8次活动认定1学分,(填好学习实践活动记载表)
⑵实践。以下项目累计参与8次活动认定1学分。包括:
①观课评课:记录观课评课的过程和主要内容(填写学习实践活动记载表)
②做课题:记录参与课题的任务承担情况和活动情况(填写学习实践活动记载表)
③专题研讨:记录专题研讨的过程和内容(填写学习实践活动记载表)
2.成果学分的获得(已申报过的不能重复申报)
⑴发表论文:校级1分、署级2分、区级3分、市级5分、国家级8分
⑵成果获奖(指论文和公开课):校级1分、署级2分、区级3分、市级5分、国家级8分
⑶公开课展示:校级1分、署级2分、区级3分、市级5分、国家级8分
以上均须提交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评价表、奖状或论文的封面、目录、文章)
3.每学年提供4个“课堂教学改进”案例的条目式记录并选择1个典型案例记载在本表中,可获得1学分。但本项一学年最多只给1学分。
校本研修情况汇总表填写后务必请教研组长审核,并在审核人处签名。因要存档,上述材料请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1年1月7日

附件:填写须知
附件:个人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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