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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传教学课件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实验学校管理员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4-09-172741

请拥有笔记本电脑的老师务必在月底前将自行制作的课件(要求至少2个),上传到“教学资源”相应的组室中,在复制前先在本地建好以自己姓名为名字的文件夹,然后上传。如何上传可参阅“办公文档”-〉“2004年8月教师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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