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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浦东新区骨干教师报考华师大教育硕士的紧急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9-05-202307

为了实施“十一五”期间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提升浦东新基础教育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浦社工委发[2006]07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2009年上海市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报考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组织新区骨干教师报考华师大教育硕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浦东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二、报考事项
1、报考要求: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区人事处认定骨干身份。
2、请参加报考的教师必须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实施办法》中的附件二(打印稿与电子稿)交至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浦三路1102室,电话50903449),由骨干室统一报至社发局人事处盖章后再报至华师大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其他环节均按《实施方案》进行。

三、报考政策
1、根据《实施办法》意见,经学校推荐、区县教育局确认身份的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华师大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2、根据《若干意见》精神,被录取的教师经过2—3年的学习,获得教育硕士学位的,社发局将补贴培训成本的二分之一。
3、被录取的骨干教师参加华师大教育硕士学习的,可免参加区双月培训和学段学科组活动。

附件:2009年报考华师大教育硕士实施办法.doc

浦东教发院培训部

20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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