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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十一五”浦东新区师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0-11-262237

参加“十一五” 培训的干部教师:
为顺利完成全区“十一五”继续教育扫尾工作,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再次进行审核“十一五”浦东新区师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工作(注2009年10月已经办理过相关免修学分的不能重复申报)。有关通知请见附件。
凡符合申报免修学分的对象,请填写好附件中相关表格,发送到方兴老师的校园邮箱中,并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校综合楼505-1室,申报免修学分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

上海市实验学校师训专管员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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