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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一次办理“十一五”北片“免修学分”申报的通知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1-03-112177

本校尚未完成“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干部教师:
为了顺利进行全区“十一五”继续教育扫尾工作,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将再次进行审核“十一五”浦东新区(北片)师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工作。
请培训尚未结业的干部教师,对照“免修学分”申报通知,看看本人是否有可申报免修的学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报,过时不侯。申报办法:
符合申报免修学分的对象,请填写好附件中相关表格,发送到方兴老师的校园邮箱中,并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学校综合楼505-1室,申报免修学分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特此通知!

学校师训专管员
2011-3-11

本人完成“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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