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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4年度年终结算的通知
作者:金珉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4-11-27420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年末工作要求,现就我校本年度结算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 线上付款单(F类)截止日:2024年12月13日(周)。财务人员于12月20日前完成手续完备的报账款项支付

2、 公务卡刷卡消费截止日:2024年12月06日(周五)若在规定日期后刷卡消费而导致无法还款报销,报销费用及滞纳金均由个人承担。

3、 涉及政府采购款项,请于2024年12月05日前(周四)在后勤服务中心完成政府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推送数据至预算平台。同时,完成线上报账流程。财务人员于2024年12月06日完成申请支付工作。

请各位老师互相转告,协同做好年终结算工作。

2025年元旦假期结束后,线上报销系统恢复提单2025年3月31日起(含31日)停止报销2024年度的原始凭证(发票)。

最后,感谢各位同事对学校内控管理工作和年终决算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党政部 财务室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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